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分公司营销楼及勃利县分公司综合楼外墙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QTH-DMXY******),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七台河营销楼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大润发东侧。该建筑建于1998年,使用功能为电信枢纽楼。2000年7月投产运营,迄今已使用23年。勃利县综合楼位于勃利县城西街碾子河桥头。该建筑建于1988年,使用功能为电信枢纽楼加办公楼。1989年投产运营,迄今已使用34年。建设时墙体未做保温,冬季室温在16-18摄氏度。多年没有保养维修,外部瓷砖脱落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营销楼2011年3月份外墙瓷砖脱落造成车辆损伤,急需全面更新改造。
序号 | 项目 | 分项工程 | 工程量(m2) | 备注 |
一 | 外墙 | 饰面(瓷砖)清除 | 1673.56 | 包含高空水平垂直运输和外运 |
涂料饰面清除 | 1961.04 | 包含高空水平垂直运输和外运 | ||
外墙找平 | 3634.4 | |||
外墙保温 | 3725.66 | 100厚苯板,(含一布两胶及锚钉) | ||
外墙防火隔离带 | 272.4 | 每层设300高防火等级为A级的防火岩棉板(含一布两胶及锚钉) | ||
真石漆面层 | 3998.06 | |||
二 | 拆除、恢复 | 钢平台 | ||
广告牌 | ||||
空调外机 | ||||
外墙线缆 | 恢复时加桥架 | |||
排水管 | 拆除原有雨落管更换为DN100不锈钢雨落管 | |||
三 | 施工保护 | 外墙脚手架及防护 | 3998.06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工程 | 工程量(m2) | 备注 |
一 | 外墙 | 饰面(瓷砖)清除 | 1886.38 | 包含高空水平垂直运输和外运 |
外墙找平 | 1886.38 | |||
外墙保温 | 1915.12 | 100厚苯板,(含一布两胶及锚钉) | ||
外墙防火隔离带 | 159.9 | 每层设300高防火等级为A级的防火岩棉板(含一布两胶及锚钉) | ||
真石漆面层 | 2075.02 | |||
二 | 拆除、恢复 | 钢平台 | ||
钢雨棚 | ||||
空调外机 | ||||
外墙线缆 | 恢复时加桥架 | |||
拆除彩钢房 | ||||
排水管 | 拆除原有雨落管更换为DN100不锈钢雨落管 | |||
三 | 施工保护 | 外墙脚手架及防护 | 2505.1 |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预算额度:******.2元(不含税)。
1.5 实施时间:合同生效后,3天进场,60天内完成施工改造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6 保修期限要求:验收合格后3年。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勃利县分公司综合楼外墙改造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2元,市公司营销楼楼外墙改造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714529.46元,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5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投标人具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A类为企业负责人,B类为项目经理,C类为安全员),上述各类安全生产证书须至少各提供1本有效证书扫描件。
2.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00万元的同类业绩案例;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协议则以相应的订单或结算依据签署日期为准,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 )。业绩证明文件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人高空作业证书,可提供高空作业证扫描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10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10.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10.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10.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10.4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10.5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在省内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承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2.10.6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保险、管理、运输、二次存放、装卸费用、安装及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服务事项等全部费用。
2.10.7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2.10.8服务要求:工程要求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若因施工质量及工艺问题给采购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10.9(1)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20%预付款。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开工报告等。
(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在结算审计前,最多拨付至承包合同总价50%。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验收证书等。
(3)尾款:工程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后,三年质保期结束需求部门无异议付尾款3%。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决算审计文件。
2.10.10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验收时,中标方需要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材料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投标时所有材料,如有造假,采购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选金额5%),同时追诉中标方相关法律责任。
2.10.11本项目涉及专业性较强,为保证项目安全实施,应对现场足够了解,如果未参加现场踏勘所制定的设计方案,出现任何问题,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现场勘探联系人:孙劲松。电话:******。
2.10.12中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合同要求执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进行操作。
投标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 (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咨询购买:400-056-0010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IPASS证书办理、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2。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文件附件。
4.6 服务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注:沃支付账户注册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如为企业账户注册,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如为个人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商户编号:************;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系统管理的共享文档中下载《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投标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投标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启结果。投标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投标人使用其他账号(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5.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2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投标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须按5.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丁荫民、接晓阳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1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刘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招标人:******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