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彦县燃气、给排水、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标段给排水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11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改革局以巴发改[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1-230126-04-01-125564,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和地方政府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列100%************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燃气、给排水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巴彦县燃气、给排水、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标段给排水部分);
2.2建设规模:
(1)燃气部分:更新改造砖砌检查井58座;安装燃气智能监控系统58个、燃气调压箱167个、PE管37142米、燃气表及燃气报警器等配套件23619个;
(2)给排水部分:更换NB物联网水表23938块、DN63管线26238米、DN50管线7124米、DN32管线49198米、DN20管线47876米,地沟清淤181栋楼。更新改造巴彦镇通围路污水管线780米,其中:DN800管线520米,DN600管线260米;检查井30座。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4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控制价:******.14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二标段:燃气部分;三标段:给排水部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6建设地点:巴彦县巴彦镇;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三标段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三标段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没有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 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1-******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北直路205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94号东方亮写字楼10层
联系人:王嵩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